公告日期:2023-12-29
公告编号:2023-109
证券代码:831049 证券简称:赛莱拉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州赛莱拉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国际生物岛螺旋四路一号生产区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22 日 以书面、口头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陈启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与 2023 年定向发行的认购对象宋克、张冬梅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
公告编号:2023-109
份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协议”),就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在原协议的基础之上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将原协议:
“第三条 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乙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本次发行事宜的相关议案并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定向发行的函和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注册决定之日起生效。”
修改为:
“第三条 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乙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本次发行事宜的相关议案、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同意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注册决定之日起生效。”
公司与 2023 年定向发行的认购对象佛山合肤共赢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就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在原来协议的基础之上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将其中的:
“第三条 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自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乙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本次发行事宜的相关议案;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本次发行的无异议函;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同意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注册决定;
(4)甲方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已办结私募基金的备案手续。”
修改为:
“第三条 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自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乙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本次发行事宜的相关议案;
公告编号:2023-109
(2)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审核通过本次股票定向发行;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注册决定;
(4)甲方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已办结私募基金的备案手续。”
公司 202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定向发行的相关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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