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21
公告编号:2019-003
证券代码:831043 证券简称:锦旺农业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银川市锦旺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银川市锦旺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4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简称:锦旺农业,股票代码:831043。2014年3月27日,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公司股票在“新三板”挂牌以后,企业公众形象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提高了企业知名度、增加了企业盈利能力。公司股票挂牌以来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得到整体提升。
公司自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主办券商对公司的指导、持续督导义务。多次举办新三板相关信息披露的培训,使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快速的认识、了解新三板及信息披露的有关知识和信息,在公司信息披露、完善公司治理等多个方面付出很大努力,对公司信息披露及管理发展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9-003
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经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相关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书》,并于同日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由财达证券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银川市锦旺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