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9
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831038 证券简称:宇建科技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河南宇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给予河南宇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
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河南宇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8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河南宇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住所地:河南省焦作市黄河大道(西段)128号。
朱福兵,男,1981年4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长。
罗剑英,女,1971年1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不及时。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19-005
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河南宇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
(二)给予朱福兵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
(三)对罗剑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特此告诫公司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有可能被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被给予纪律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经营正常,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公告编号:2019-005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和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2、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的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并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要求进行整改。
(二)整改情况
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和《信息披露细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法合规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给予河南宇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2、《关于给予河南宇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通知》
河南宇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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