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9
公告编号:2018-023
证券代码:831037 证券简称:华力兴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华力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了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观澜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借款期限为3年,前述授信额度由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并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可以循环使用。
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赖华林和一致行动人邓冬颜为公司在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观澜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提供连带担保。本次担保是为了公司业务拓展和生产经营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对公司财务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5人,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5人。《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请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于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赖华林、邓冬颜、赖柳清回避表决。由于有表决权的董事不足3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8-023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赖华林、邓冬颜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2038号
(二)关联关系
本次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赖华林和一致行动人邓冬颜连带责任担保。且赖华林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法定代表人;邓冬颜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本次交易购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公司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观澜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公司控股股东赖华林和一致行动人邓冬颜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观澜支行授信额度金额的连带责任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申请授信额度为了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交易的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华力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华力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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