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4
公告编号:2020-027
证券代码:831031 证券简称:诚盟装备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江苏诚盟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
对终止挂牌后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转让实施回购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江苏诚盟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917806641730
承诺主体名称 马宏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股份回购)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对终止挂牌异议
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承诺有效期 自承诺开始日期起 3 年内
承诺履行期限 自承诺开始日期满 2 年之日起 1 年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3 年期满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告编号:2020-027
承诺主体:马宏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承诺主体为江苏诚盟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实际控制人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满两年之日起 1 年内,对回购相对人在回购申请的期限内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
回购相对人为本次对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
回购相对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申请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或寄送盖章/签字书面申请材料,要求转让其股份的异议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异议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2、回购承诺期间:终止挂牌满两年之日起 1 年内;
3、回购请求方式:前述回购相对人应当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同意终止挂牌通知为准)3 年内,将回购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或通过快递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回购相对人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转让申请书原件等。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的回购相对人,则视为该回购相对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承诺主体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如提出股份转让要求的回购相对人在回购期限内所持公司的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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