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浪股份:关于敏感期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熙浪股份资讯
2021-06-04 15:38:0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06-04


公告编号:2021-026

证券代码:831026 证券简称:熙浪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杭州熙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敏感期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熙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振德先生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100 股,增持后其持股数由 17,013,933 股变更为
17,014,033 股,持股比例由 32.0413%变更为 32.0415%。

公司 2020 年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8 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七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四)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期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振德先生于 2021 年 4 月 2
日的股票增持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

经公司核查确认,杨振德先生本次行为系个人误操作所致,并非故意违反相关规定。上述行为发生后,杨振德先生已认识到此次操作违反了相关规则,同时承诺将加强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交易规则,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并委托公司董事会代为向投资者致歉。

公司董事会向各位投资者表示歉意,并承诺将督促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公告编号:2021-026

高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避免再次出现股票违规交易行为。

杭州熙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