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02
公告编号:2019-052
证券代码:831019 证券简称:博硕光电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秦皇岛博硕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1、回购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为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回购方式: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做市转让方式回购。
3、回购价格:本次股份回购的价格不高于每股 0.81 元(含 0.81 元),具体回购价
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4、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公司本次回购前总股本为 36,200 万股,本次预计
回购股份不高于 4,000 万股,占本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11.05%。预计可回购股份不少于 2,000 万股,占本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5.52%。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拟回购资金总额:按照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最高价格计算,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1,62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240.00 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
6、回购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告编号:2019-052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截至上月末累计回购情况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96.53%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做市转让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 38,613,000 股,累计使用资金人民币 31,216,430 元。累计回购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7%,占公司拟回购数量上限的 96.53%。回购股份最低成交价为 0.75元,最高成交价为 0.81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手续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做市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无
秦皇岛博硕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