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9
公告编号:2019-031
证券代码:831019 证券简称:博硕光电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秦皇岛博硕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秦皇岛博硕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 6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做市转让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 6 月 24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2019
年 7 月 10 日,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做市转让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拟回购数量不少于 2,000 万股,不超过 4,000 万股,回购股份的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0.81 元/股(含 0.81 元/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年6月24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股份回购方案》。
二、回购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挂牌公司应当在以下时间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并应当在各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一)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后,应当在 2 个转让日内披露;
(二)已回购股份占挂牌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累计达到 1%或 1%的整数倍时,应当在事实发生后 2 个转让日内披露;
(三)每个月的前 2 个转让日内,应当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公告编号:2019-031
展情况。
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为首次回购,回购发生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
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做市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5,000 股,总金额为人民币 165,890.0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本次回购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占拟回购股份总数量上限的 0.5125%,最高成交价为 0.8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0.75 元/股。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回购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秦皇岛博硕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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