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4
公告编号:2019-016
证券代码:831019 证券简称:博硕光电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秦皇岛博硕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6月21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闫庆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免去陈丽莎女士的财务总监职务的议案。自2019-6-22起生效。
本次会议召开4日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8人。
会议由董事长曹耀辉先生主持。
本次任免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被免职财务总监陈丽莎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被任命财务负责人闫庆极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任命/免职原因
陈丽莎女士由于个人原因请求辞去财务总监一职,董事会补选闫庆极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四)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闫庆极简历:男,197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
公告编号:2019-016
计师。1992年9月至1994年7月在秦皇岛广播电视大学学习,专业为会计学;1994年8月至2000年9月就职于秦皇岛市水产供销公司,任会计;2001年10月至2003年6月就职于秦皇岛联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会计;2004年7月至2009年12月就职于秦皇岛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会计;2010年3月至2017年1月就职于秦皇岛源滨进出口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7年3月至今就职于秦皇岛博硕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闫庆极先生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三、备查文件
《秦皇岛博硕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财务总监陈丽莎的辞呈》
秦皇岛博硕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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