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9
证券代码:831018 证券简称:大族能源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江西大族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8年1月2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能联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于深圳市大族能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交易标的为承包光伏工程及提供劳务。
深圳市大族能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因
通过向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光伏工程及提供劳务用于惠州市能大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发包的惠州现代农业示范区6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23MW项目建设道路、青赔施工,交易金额 6,240,672.25 元;惠州现代农业示范区6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 23MW发电场,交易金额为 18,782,455.28元;合计交易总金额为25,023,127.53 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惠州市能大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重要子公司之二级全资子公司。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追认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能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承包光伏工程及提供劳务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云峰先生以及董事万晓平先生根据公司章程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以3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审议。该议案尚须提交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惠州市麦地路 69号达 有限责任公司
惠州市能大太阳
利大厦 13层 (法人独资,私 陈军
能电力有限公司
1301-1303号 营)
(二)关联关系
惠州市能大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重要子公司之二级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大族能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因
通过向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光伏工程及提供劳务用于惠州市能大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发包的惠州现代农业示范区6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23MW项目建设道路、青赔施工,交易金额 6,240,672.25 元;惠州现代农业示范区6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 23MW发电场,交易金额为 18,782,455.28元;合计交易总金额为25,023,127.53 元。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此关联交易为子公司大族能联科技与关联方进行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该交易采用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惠州市能大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提供的市场工程承包价格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是子公司大族能联科技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可提高子公司运营效率,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大族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江西大族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