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4
公告编号:2018-054
证券代码:831010 证券简称:凯添燃气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30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1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龚晓科先生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大股东向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提供设备采购、
技术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7月,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添燃气”/“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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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为完成在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的页岩气井口LNG生产储备调峰一期工程(以下简称“LNG调峰工程”),将LNG调峰工程的建设工作发包给宝塔国际石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石化”),由宝塔石化承包完成凯添燃气LNG调峰工程采购、施工及PMC项目管理工作。
宝塔石化为完成LNG调峰工程承包建设工作,向凯添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添装备”)采购了LNG调峰工程项目中的150000Nm³/dLNG撬装液化装置,并由凯添装备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与150000Nm³/dLNG撬装液化设备有关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运输保护工作以及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针对前述交易,凯添燃气与宝塔石化签订了《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页岩气井口LNG生产储备调峰一期工程总承包合同》,宝塔石化与凯添装备签订了《150000Nm³/dLNG撬装液化设备采购合同》和《附件一150000Nm³/dLNG撬装液化设备技术协议》。三份协议共同构成了凯添装备向凯添燃气的建设工程项目提供设备采购、技术服务的交易事实。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18年7月3日,凯添燃气与宝塔石化签订了《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页岩气井口LNG生产储备调峰一期工程总承包合同》,由宝塔石化承包完成凯添燃气LNG调峰工程采购、施工及PMC项目管理工作,合同总价为5,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7月10日、2018年7月25日、2018年8月6日,凯添燃气分别向宝塔石化支付了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承包价款,合计1,000万元人民币。
2.2018年7月7日,为完成LNG调峰工程承包建设工作,宝塔石化与凯添装备签订了《150000Nm³/dLNG撬装液化设备采购合同》及《附件一150000Nm³/dLNG撬装液化设备技术协议》,约定宝塔石化向凯添装备采购LNG调峰工程项目中的150000Nm³/dLNG撬装液化装置,总价款为2,980万元人民币;凯添装备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与150000Nm³/dLNG撬装液化设备有关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运输保护工作,以及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凯添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截至2018年11月20日,凯添装备持有公司26.48%的股权,系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龚晓科持有凯添装备70%的股权,公司董事穆云飞持有凯添装备3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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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并担任凯添装备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龚晓科、穆云飞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公司大股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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