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22
证券代码:831006 证券简称:久易农业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2 月 6 日 9:00-12:00。
预计会期 0.5 天。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1 月 3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详见于同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011)。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为发行对象确定的定向发行,发行对象共计 23 名,均为公司(含子公司)员工。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 3.5 元人民币,发行股数不超过
300 万股(含 300 万股),预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50 万元(含 1,050
万元)。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该 议 案 详 见 公 司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0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说明书》(2020-012)。(三)审议《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赵国平、陆寿云、侯守才、鲍观娟、祝玉超、张春霞、刘晓晨、赵晓俊、刘翠共 9 名员工为公司的核心员工。
(四)审议《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该议案详见于同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0-013)。
(五)审议《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公司拟与 23 名被激励对象签订《股票认购合同》,被激励对象拟以人民币3.5 元/股的价格合计认购不超过 300 万股股票,预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50 万元。
(六)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需要,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徽商银行合肥五里墩支行、华龙证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七)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及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股票,为保障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聘请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
(2) 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目的、
发行类别、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等与发行方案
有关的一切事项;
(3) 审阅、制作、修订及签署本次定向发行的相关法律文件;
(4) 根据发行情况修订公司章程;
(5) 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的结果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
章程、注册资本及所涉及其他事项的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6) 其他与本次定向发行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事宜。
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定向发行议案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毕之日止。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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