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易农业: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公告
久易股份资讯
2020-01-02 19:39:2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1-02


公告编号:2020-003

证券代码:831006 证券简称:久易农业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部分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同等权利。 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
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 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
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股票发行前的在册股东不享有股份
优先认购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公告编号:2020-003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份的活动。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一)、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一条第一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经三分之二以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上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述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收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