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5
公告编号:2023-037
证券代码:830999 证券简称:元聚变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元聚变(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收购报告书的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 年 2 月 22 日,元聚变(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李清龙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480 万股,持股比例由 7.4963%变更为 11.0409%。公司股东上海圭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26,312,668 股,持股比例为 19.4309%。李清龙持有上海圭璋信息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本次增持后,李清龙个人直接和通过上海圭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间接合计持股比例由 26.9272%变更为 30.4718%。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由于李清龙及上海圭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超过 30%,李清龙变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圭璋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元聚变(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和《元聚变(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经公司与收购人李清龙沟通,其表示在本次交易中,由于公司股价较低,收购人对增持数量计算错误,导致在相同交易金额的情况下实际增持股份数量超过预期。由于前述交易股数的计算错误,导致收购人在增持后的合计持股比例超过30%,且收购人实际没有通过交易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获得控制权的主观意愿,交易前后对公司董监高的影响没有发生变化,因此未能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收购的规定提前准备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法
公告编号:2023-037
律意见书等材料,导致前述材料披露时间延后,现予以补发公告。公告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元聚变(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补发)》(公告编号:2023-036)。
公司和收购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完整。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元聚变(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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