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7
公告编号:2018-024
证券代码:830988 证券简称:兴和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监管意见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监管意见函。
收到日期:2018年11月6日
生效日期:2018年11月2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兼董事长周锦平,公司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周新贵。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资金占用违。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7日期间,公司向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周新贵提供借款3,000,000.00元;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9月20日期间,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周锦平配偶方媛提供借款1,410,076.24元。以上借款均在2016年报告期内归还。
公司向上述人员借款,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规定;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对以上借款进行审批,违反《业务规则》1.5条。
公告编号:2018-024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以上事实,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兼董事长周锦平、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周新贵出具监管意见函的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经营方面无任何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财务方面无任何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完善公司治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我公司在此向投资者表示歉意,今后将更加充分地重视定期报告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监管意见函》
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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