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03
公告编号:2018-012
证券代码:830988 证券简称:兴和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000000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
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 号文;QFII(如有)实际每 10
股派1.750000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
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1.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7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90,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8年5月1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10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
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5月1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
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无限售流通股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1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送股或转增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21,499,198 35.83 10,749,599 32,248,797 35.83
无限售流通股 38,500,802 64.17 19,250,401 57,751,203 64.17
总股本 60,000,000 100.00 30,000,000 90,00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90,000,000股摊薄计算,2017
年每股净收益为0.40元。
八、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新港大道41号
联系人:何博
电话:0713-8812272
传真:0713-8812272
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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