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30980 证券简称:日昇生态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日昇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 月 22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 月 2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受理本案,目前尚未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日昇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贵阳蓬莱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第三人
公告编号:2024-019
姓名或名称:连云港市正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姓名或名称:贵州众志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与被告、两第三人因荷塘月色湿地公园项目施工发生合同争议,故原告向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蓬莱公司向原告日昇公司支付欠付的工程款42945051.37元;
2、判令被告蓬莱公司向原告日昇公司支付欠付的设计费733000元;
3、判令被告蓬莱公司向原告日昇公司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12229557.70元(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暂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止);
4、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等费用由被告负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2024年3月29日,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14133270.39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资金占用期间利息以欠付工程款为基数,自2024年2月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设计费733000元;
3、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二)其他进展
公司不服该判决,已向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提出上诉,目前正
公告编号:2024-019
在受理中。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不会给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诉讼事项,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2024)黔 0113 民初 360 号民事判决书
深圳市日昇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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