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8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830976 证券简称:电通微电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深圳电通纬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管理办法经公司 2023 年 8 月 25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电通纬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使关键岗位员工能够安居乐业,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使用部分资金为员工购房提供借款,并规范员工购房借款的申请、审批及管理,特制订本办法。二、适用范围
公司及广东区域内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
三、职责与权限
3.1 人力部门负责员工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初查、统计、核算、执行和优化。
3.2 财务部门负责申请材料复查、资金池总额管控、借款发放和资料存档。
3.3 总经办负责申请材料复核、执行情况的监督、逾期款项的清收和追责。
3.4 总经理负责借款申请的最终审批。
3.5 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与修订。
四、申请资格
截至总经理终审批准日,员工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4.1 已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
4.2 职级:经理级(含)或工程师A级(含)以上
4.2 已在公司连续服务满 3 年(含)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低于 5 年(不含)。特殊人才经总经
理特批可适当放宽服务年限。
4.3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银行列入黑名单,不存在影响按揭贷款的不良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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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记录。
4.4 申请的借款必须用于其本人名下常驻办公所在地市属范围内首套房产的购置(不含自建房及宅基地),所购置房屋产权人须为员工本人或者员工与配偶;员工名下在常驻办公所在地不存在房屋产权登记(含作为共有产权人情形)。
4.5 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包括但不限于配偶、父母、子女等)同在本公司任职的,只有一方享有申请资格。
4.6 员工未取得过公司购房借款。
4.7 公司认定的其他须具备的条件。
五、员工购房借款额度、利率及期限
5.1 资金池额度。公司用于员工购房借款资金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即购房借款未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其他员工的借款申请。
5.2 借款额度。
5.2.1 员工最高可申请借款额度为 50 万元,且不超过该员工所购房屋总价的 30%,具体金额由公司根据员工数及额度等情况最终确定。员工实际获批金额需综合考虑其职级职别、服务年限、申请额度、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具体由人力部门及财务部门初审、总经办审核、最终由总经理审批。
5.2.2 员工获批购房借款后,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如离职、被辞退等,须于解除劳动关系前还清借款。
5.3 借款利率及借款期限。员工获批借款总额免息,借款期限自发放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5 年(含)。
六、借款审批与发放流程
6.1 借款审批。员工需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支付房屋首付款前提出借款申请,或公司认可的其他购房情形。审批流程如下:
6.1.1 员工本人填写《员工购房借款申请审批表》
6.1.2 人力部门审查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财务部门审查,并签批初查意见;财务部门核查资金池额度、员工申请额度等内容,并签批复查意见。
6.1.3 财务部门审查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提交公司总经办审核。
6.1.4 公司总经办签批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提交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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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经总经理批准后,员工至人力部门签订《员工个人购房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和《无大额负债承诺书》(下称“《承诺书》”)。《借款合同》和《承诺书》须由员工本人分别作为借款人、承诺人当面签署,人力部门和财务部门须到场见证,并拍照、录像;借款人须在《借款合同》的每页签字并按手印,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如有)等复印件。相关文件一式三份,员工、人力部门和财务部门各留存一份。
6.1.6 《员工购房借款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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