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13
深圳电通纬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 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 股 东......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4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5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6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9
第五章 董 事 会......22
第一节 董 事......22
第二节 董事会......2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9
第七章 监 事 会......31
第一节 监 事......31
第二节 监事会......3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内部审计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3
第二节 内部审计......34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5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5
第一节 通知......35
第二节 公告......3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8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39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40
第十三章 附 则......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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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深圳电通纬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为深圳电通纬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年 7 月 24日
审查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力昌社区平龙东路 349 号2#厂房。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9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有关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应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诚信和质量求生存,以改善和创新求进步,以技术和服务求发展,以合作和共赢求持久。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微机电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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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传感器的研发及销售;集成电路的封装测试;集成电路的开发设计;集成电路及半导体元器件的销售,集成电路及半导体元器件材料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微机电系统传感器的生产加工。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取记名方式,并登记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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