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11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路 7 号
主办券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期)北座
2020 年 11 月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4
一、 基本信息 ...... 5
二、 发行计划 ...... 9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 ...... 19
四、 本次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 19
五、 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21
六、 中介机构信息 ...... 22
七、 有关声明 ...... 24
八、 备查文件 ...... 29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凯大催化、股份公司 指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指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
监事会 指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
本次发行、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发行 指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确
定对象的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
管理层 指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
《定向发行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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