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11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11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洪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拟发行股票不超过 28,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0 元/股。
融资额不超过 201,600,0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股
票发行方案详见 2020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的《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0-07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谭志伟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进行股票定向发行,本次定向发行数量不超过 28,000,000 股(含28,000,000 股)普通股股票,预计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 201,600,000.00 元(含人民币 201,600,000.00 元),公司拟分别与 60 名认购对象就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谭志伟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股票发行后的股本变化及其相关事宜,同意修改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应内容。同时,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实际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
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
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 告 》( 公 告编号:
2020-07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拟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公司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拟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本次股票发行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董事会: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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