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大催化: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自办发行)
凯大催化资讯
2020-06-11 17:30:2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6-11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路 7 号



2020 年 6 月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关于本次发行无需提供中介机构出具意见的说明...... 5

二、 基本信息 ...... 5

三、 发行计划 ...... 9

四、 本次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20

五、 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如有)...... 22

六、 中介机构信息 ...... 22

七、 有关声明 ...... 24

八、 备查文件 ...... 27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凯大催化、公司、本公司 指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董事会 指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



管理层 指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章程》 指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一、关于本次发行无需提供中介机构专项意见的说明



经自查,本次发行同时满足下列情形:



1 连续 12 个月内普通股发行数量与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之和不超过本次发行董事 是

会召开当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 10%。



2 连续 12 个月内普通股发行融资总额与本次股票发行融资总额之和不超过 2000 是

万元。



3 发行对象确定,且范围为实际控制人、前十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员、核心员工。



4 发行价格确定。 是



5 发行数量确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