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9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19 日 9: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0974 凯大催化 2020 年 6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李燕、汪琛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29)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8)。
(二)审议《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 2019 年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运作,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2019 年公司各项决策符合法律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审议《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五)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汇报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六)审议《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八)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九)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提名姚洪、谭志伟、林桂燕、郑刚、沈强、唐向红、曾晓东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三年期满,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均为连任。
(十)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提名邬学军、唐忠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三年期满,上述两名监事候选人均为连任,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十一)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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