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大催化: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补发)
凯大催化资讯
2020-05-29 17: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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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5-29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500.00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洪、林桂燕夫妇及公司
全资子公司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向该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1,000.00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9 年 8 月 5 日至 2020 年 8 月 5 日,由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姚洪、林桂燕夫妇为该笔贷款向该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申请流动资金
贷款 1,000.00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9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4 日,由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洪、林桂燕夫妇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向该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500.00 万元。
贷款期限自 2019 年 12 月 9 日至 2020 年 12 月 8 日,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姚洪、林桂燕夫妇为该笔贷款向该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500.00 万元。

贷款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9 日至 2020 年 7 月 18 日,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姚洪、林桂燕夫妇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向该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2,000.00 万元。贷
款期限自 2020 年 6 月 5 日至 2021 年 6 月 4 日,杭州高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
公司该笔贷款向该银行提供担保,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洪、林桂燕夫妇向杭州高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
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情况:公司董事长姚洪、董事林桂燕回避表决。

2020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
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经济开发区芦洋产业园 A 区青泰路 6 号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经济开发区芦洋产业园 A 区青泰路 6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桂燕

实际控制人:姚洪、林桂燕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炭载类催化剂、有色金属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用贵金属盐、报废汽车尾气净化器中贵金属的循环再生、精细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汽车尾气催化净化器的贵金属(铂、钯、铑)盐的生产及循环再生贵金属(铂、钯、铑);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 自然人

姓名:姚洪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丹桂公寓 17 幢 2 单元 101 室

关联关系:姚洪持有公司 22.6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3. 自然人

姓名:林桂燕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丹桂公寓 17 幢 2 单元 101 室

关联关系:林桂燕持有公司 5.4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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