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凯大催化公告显示,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告显示,2022年度公司存在产品未发送至客户但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公司开展的贵金属电子材料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方式不准确;公司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上述问题导致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姚洪、总经理林桂燕、现任财务负责人姚文轩、董事会秘书鱼海容、时任财务负责人王陈乐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凯大催化表示,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