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13
证券代码:830950 证券简称:华隆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新疆华隆油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200726947949F
承诺主体名称 新疆华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2019年5月20日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挂牌的相关议
案之次日起10个转让日内。
承诺结束日期 2019年5月31日
公告编号:2019-013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新疆华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承诺内容: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愿意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异议股东需符合以下条件,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未参加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或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在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送达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2、回购承诺期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之次日起10个转让日内,为本次回购的申请有效期限,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控股股东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3、回购请求方式: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或邮寄的方式交付至公司(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的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身份信息以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4、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新疆华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回购价格按不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账面每股净资产价格或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
公告编号:2019-013
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确认为准。回购数量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华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做出上述补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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