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业务规则的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作为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麟龙新材”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麟龙新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募集资金核查具体情况
(一)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2019 年 0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该议案于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4616 号)确认,公司发行37,500,000 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69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7,613,75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0 月15 日出具的信师报字[2019]第 ZA15684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针对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下称“交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山东麟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下称“北京银行”)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从事推荐业务的公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继申万宏源在全国股转系统从事推荐业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
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金额(元) 余额(元)
交通银行 322000659018018009419 137,613,750.00 7,166.51
北京银行 20000041885200031053162 0.00 18,835.16
合计 137,613,750.00 26,001.67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金额如下
表所示: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7,613,750.00
发行费用 0.00
募集资金净额 137,613,750.00
加:利息收入 620,854.88
加:理财产品收 0.00
益(如有)
具体用途 募集计划使用金额 累计使用金额 其中:2022 年度
1、补充流动资金 87,613,750.00 87,689,894.78 0
包含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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