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29
公告编号:2022-042
证券代码:830945 证券简称:麟龙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2019 年 0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该议案于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4616 号)确认,公司发行 37,500,000 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69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7,613,75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出具的信
师报字[2019]第 ZA15684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针对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公告编号:2022-042
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下称“交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山东麟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下称“北京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申万宏源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从事推荐业务的公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继申万宏源在全国股转系统从事推荐业务。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金额(元) 余额(元)
交通银行 322000659018018009419 137,613,750.00 7,156.55
北京银行 20000041885200031053162 0.00 18,808.84
合计 137,613,750.00 25,965.39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7,613,750.00
发行费用 0.00
募集资金净额 137,613,750.00
加:利息收入 620,818.60
加:理财产品收益(如有) 0.00
具体用途: 累计使用金额 其中:2022 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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