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20
公告编号:2022-032
证券代码:830945 证券简称:麟龙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5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曲恒辉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王晨因工作原因缺席,委托董事李奎忠代为表决。
董事高原因工作原因缺席,委托董事曲恒辉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2-032
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曲恒辉、李奎忠、王晨、高原、冯立新、张敏燕、冯沛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曲恒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选临时经营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股东仍在进一步协商修订章程等事项,并在落实章程修订等相关事项以后再聘任新一届的公司经营层,为了保障过渡期间公司的正常运营,维护各股东的合法权益,拟推选毕兴华先生临时代为行使公司经理职责,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至新一届经营层到任期间,履行公司经营层相关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一、聘任冯沛麟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聘任陈竺女士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2-032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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