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08
证券代码:830935 证券简称:伊帕尔汗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新疆伊帕尔汗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8日发出,满足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提前20天通知的要求,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28日11点。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3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新疆长信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温礼静律师
(七) 会议地点
伊帕尔汗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具体年报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8日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公告。
(二)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董事会汇报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公司2018年度发展计划、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等。
(三)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2018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四)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不予分配
(六)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继续聘请众华为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七)审议《关于董事任免》议案
根据四师组织部干部调动安排,免去公司原董事长顾建华的董事、董事长职务,提名饶良波为公司新任董事及公司法定代表人,主持工作。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法人/合伙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合伙企业单位印章的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9年3月28日早10:00
(三) 登记地点:伊帕尔汗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胡轩
(二) 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 临时提案(如有)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递交。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新疆伊帕尔汗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二)新疆伊帕尔汗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三)新疆伊帕尔汗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审计报告;
(四)新疆伊帕尔汗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新疆伊帕尔汗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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