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09
公告编号:2022-024
证券代码:830922 证券简称:裕荣光电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上海裕荣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更换律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 (网址: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公司原拟聘请律所为江苏翔律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为蔡建龙、秦磊律师,现因疫情期间出行政策调整原因,本次股东大会聘请的律所变更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为徐军、付丽坤律师。二、变更律所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律师事务所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因此无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已经公司管理层一致同意。
三、 变更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工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产生影响。
上海裕荣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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