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成股份: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
同成股份资讯
2018-03-30 18:07:0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3-30

证券代码:830909 证券简称:同成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河北同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同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挂牌以来,利



用新三板市场规范了公司治理,提升了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当前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更有效的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进一步专注于产品研发和业务拓展,扩大竞争优势,促进公司更好的发展,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投资者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8,907,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3%。会议以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为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承诺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的4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其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主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其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与异议股东所约定的回购义务。



二、回购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股东有权要求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3月22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股东大会或出席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



3.未损害公司利益;



4.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 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7. 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送达(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书



面申请材料,申请回购其股份。



三、回购股份数量及价格



1.满足上述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以其在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2.回购价格为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四、申请回购的有效期



1. 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的4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



其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发出书面申请后,承诺人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公司终止挂牌后尽快与异议股东签署回购协议,并履行回购义务;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未向公司送达书面申请材料的,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承诺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2.拟申请股份回购的异议股东请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将相关书面申请材料送达公司(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回购申请材料包括异议股东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或盖章,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份的所有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及《请求回购股份申请书》(见附件)。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田维丽



联系电话:0319-6771335 13722943497



联系地址: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港口大街1666号



目前,公司将联系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准备终止挂牌的相关材料,待报送至全国股转公司备案通过后终止股票挂牌。



特此公告。



河北同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