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0
公告编号:2018-010
证券代码:830908 证券简称:普诺威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江苏普诺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宏洋路322号签订协议,交易标的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为公司提供代加工。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昆山沪利微电子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无关联董事5名,全部同意,吴安甫为
该关联方独立董事,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该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8-010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沪士电子股份有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东 上市公众公司 吴礼淦
限公司 龙路1号
(二)关联关系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昆山沪利微电子有限公
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代加工产品,2017年共发生额为
50,540.70元。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将对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8-010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普诺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江苏普诺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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