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03
证券代码:830883 证券简称:联桥新材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威海联桥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无其他召开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9:00。
无其他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0883 联桥新材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威海市天津路 198-6 号威海联桥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双方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就终止持续督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拟签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解除持续督导关系。上述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拟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持续督导协议》,上述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三)审议《关于公司拟提交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为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威海联桥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相关事宜》
为了提高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办理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授权决议之日起至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六)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入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 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24 日 8:30
(三)登记地点:威海联桥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晓妹,联系电话:18663139718/0631-5628011,传真:0631-5696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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