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830872 证券简称:长信畅中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湖南长信畅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湖南楚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湖南长信畅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畅中) 委托审计了长信畅中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发现存在需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报表的会计差错
长信畅中于2016-2017年分别与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订了以下4份合同,合同金额共计14,873,000.00元,明细如下:
2016年12月13日签订了关于省市县公立医院与省平台互联互通工程第一期采购项目服务合同,合同金额1,747,000.00元;2016年12月13日签订了关于省市县公立医院与省平台互联互通工程第一期采购项目服务合同,合同金额4,339,000.00元;2017年5月26日签订了关于省公立医院与省平台互联互通二期项目服务合同,合同金额4,127,000.00元;2017年12月8日签订了关于湖南省基层医疗系统升级改造3.0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服务合同,合同金额4,660,000.00元。
长信畅中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在2016至2018年期间共确认销售收入14,031,132.09元,确认销售成本3,624,730.36元。
由于合同实施内容复杂,项目时间跨度较长,项目实施过程中情况变化较大,长信畅中财务对合同实施中部分转包情况未及时、充分的了解,导致对合同中存在的转包服务内容不清晰,合同成本预估不足,导致成本3,135,682.95元计入了2022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需进行追溯调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3-014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业绩承诺,不涉及以前年度超额分配利润,不影响股票交易风险警示状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湖南楚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湖南长信畅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湖南长信畅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客观、合理,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和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不断加强对公司治理、财务规范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与完善。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14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
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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