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4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30853 证券简称:天加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苏州天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苏州市汾湖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200万,借款周期为6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春、公司董事许尔建为该笔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2.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科技支行申请“科技贷”贷款500万元,借款周期为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春为该笔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3.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科技支行申请“信保贷”贷款200万元,借款周期为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春及其配偶闵燕霞为该笔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4.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苏州东吴支行借款300万元贷款,借款周期为6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春为该笔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5.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的议案》。因经营情况变化,现将公司向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的金额提升至340万元,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春、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尔建为该笔融资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6.为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2018年,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科技支行借款1000万元。冯春及其配偶闵燕霞为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向苏州市汾湖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冯春、许尔建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科技支行借款的议案(一)》。同
公告编号:2019-012
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冯春回避表决。
3、《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科技支行借款的议案(二)》。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冯春回避表决。
4、《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苏州东吴支行借款的议案》。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冯春回避表决。
5、《关于确认公司与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的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冯春、许尔建回避表决。
6、《关于确认2018年公司向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科技支行借款的议案》。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冯春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1.自然人
姓名:冯春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9号19栋1单元3楼1号
2.自然人
姓名:闵燕霞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9号19栋1单元3楼1号
3.自然人
姓名:许尔建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新鸿路145号1-2-701
(一)关联关系
1、冯春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21,266,662股份,占
47.58%。
2、闵燕霞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春配偶,持有公司837,950股份,占1.87%。
公告编号:2019-012
3、许尔建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持有公司970,000,占2.17%。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春及配偶闵燕霞、公司董事许尔建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苏州市汾湖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200万,借款周期为6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春、公司董事许尔建为该笔借款提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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