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07
公告编号:2018-026
证券代码:830835 证券简称:南源电力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贵州南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被执行人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贵州南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不适用
执行法院: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7)渝0106民初6505号民事判决书
立案时间:2017年12月4日
案号:(2018)渝0106执5564号执行通知书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基于双方的口头约定,被执行人未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贵州南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日支付原告曹凤红279840元,并支付违约金(以27984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从2016年12月21日起计算支付清为止)。
二、被告李泽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曹凤红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告编号:2018-026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2018年7月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双方口头约定,贵州南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内支付曹凤红案款20万元,剩余案款于2018年9月内支付。2018年9月7日双方正式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协议约定2018年9月25日前支付曹凤红剩余未支付的案款。截止目前贵州南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8月29日支付曹凤红20万元案款,承诺2018年9月25日前支付曹凤红剩余未支付的案款。公司将按《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履行义务。
二、对公司影响
被纳入被执行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截止目前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已向法院申请撤销被执行人的名单,法院正在走内部相关流程。公司将于2018年9月25日前支付曹凤红剩余未支付的案款。预计将于20日内移出被执行人名单。
四、备查文件
《全国法院被执行信息查询截屏记录》
《执行和解协议》
《(2017)渝0106民初6505号民事判决书》
《(2017)渝0106民初6505号判决书》
贵州南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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