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精新材:章程
华精新材资讯
2024-05-10 15: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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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10


无锡华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本章程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华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
设立,在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0794576641W。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无锡华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xiHuaJingNewMaterial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钱桥配套区(溪南村)

邮政编码:21415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2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
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质量为本,诚信经营,稳健发展,服务社会。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

热浸铝锌硅合金板带(无酸洗)、高磁感取向硅钢的制造、加工、销售;汽车零部件的制造、销售;锂电池铝塑复合膜的研发、制造、销售;金属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的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发行的股
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由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保管。

第十八条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名称/姓名、认购的股份数和出资方式为:
(一)无锡华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 20,513,876 股,出资
方式为净资产出资;

(二)无锡华精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 16,480,586 股,
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资;

(三)龚明达,认购的股份数为 7,988,873 股,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资;
(四)龚一飞,认购的股份数为 3,475,256 股,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资;
(五)郑月萍,认购的股份数为 911,021 股,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资;

(六)郁志新,认购的股份数为 271,098 股,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资;

(七)徐嘉栋,认购的股份数为 34,190 股,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资;

(八)沈亚美,认购的股份数为 160,323 股,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资;

(九)强文琴,认购的股份数为 1,234,234 股,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资;
(十)王静刚,认购的股份数为 123,083 股,出资方式为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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