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09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830829 证券简称:华精新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无锡华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预计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华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计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背景情况
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最终以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承兑、贴现、保函、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和其他融资,以上申请授信融资包括向金融机构及下属机构的申请授信额度。借贷方式包括信用、抵押、质押、担保、保证等。公司合并范围内各法人主体之间
可相互担保。详见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华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调整情况
现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决定将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额调整为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最终以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
公告编号:2023-032
信额度为准)。以上申请授信融资包括向金融机构及下属机构的申请授信额度。借贷方式包括信用、抵押、质押、担保、保证等。公司合并范围内各法人主体之间可相互担保。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和以公司信用、资产等提供抵押、质押有关的合同等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止。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预计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尚需要提交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申请授信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影响
本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经营有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要求。
五、备查文件
《无锡华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无锡华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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