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5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0827 证券简称:世优电气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世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湖南世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
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本着审慎原则和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预计与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主要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贷款和资金支持,是为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进行的关联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彭建国先生、彭奕凯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和公
公告编号:2022-013
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利益和持续稳定的发展;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审计
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工作要求。
我们同意通过《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审计机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关于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共募集资金 26,068,538.00 元(其中,
现金 5,000,000.00 元,非现金资产 21,068,538.00 元)。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文件,本次定向发行募集的现金资金全部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所募集资
金已使用完毕。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的情形,募集资金未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未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未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未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我们同意通过《关于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2-013
湖南世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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