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3
公告编号:2020-026
证券代码:830810 证券简称:广东羚光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4 月 10 日以传真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丁美蓉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规范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顺利完成,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公告编号:2020-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统一性,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公告编号为 202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0-02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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