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27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30810 证券简称:广东羚光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8年6月15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公司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
公告编号:2019-012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对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此次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具体科目调整及变动情况如下:
2017.12.31/2017年度 调整前 调整后 变动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39,724,920.16 39,724,920.16
应收票据 20,224,718.93 - -20,224,718.93
应收账款 19,500,201.23 - -19,500,201.23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9,581,661.09 9,581,661.09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9,581,661.09 - -9,581,661.09
管理费用 17,866,935.87 8,996,407.92 -8,870,527.95
研发费用 - 8,870,527.95 8,870,527.95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无任何影响,具体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和(2017)年度
项目 影响 影响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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