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27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30810 证券简称:广东羚光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制定了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存放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1.91元每股的价格发行股票27,663,000.00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2,836,33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7-66号)。
公司2016年11月28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8694号)。
截至2016年11月28日,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每日存款余额不低于募集资金总额52,836,330.00元,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系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主办券商及专户开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
公告编号:2019-009
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披露了《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相关关联方挪用或占用资金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于2016年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52,836,330.00元,根据股票发行方案的约定,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羚光电子新材料项目的建设、投产和补充流动资金,扩大经营规模,保障公司持续稳步发展。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52,836,330.00
加:利息收入 67,088.73
减:手续费、工本费等 1,296.40
二、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52,902,122.33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用途 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支付原材料采购款 52,898,805.09
四、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317.24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四、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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