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2
证券代码:830806 证券简称:亚锦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不予追认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在公司配合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就拟收购本公司股份事宜进行尽职调查的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发现本公司所持的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南孚电池”)22.183%股权之上设定了股权质押,质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以下简称“南平中行”)。但公司内部并没有相关质押协议,也没有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该等担保事项进行审议的记录。经与南平中行核
实,该股权质押发生于 2017 年 11 月和 2018 年 8 月,为亚锦科技时任董事兼常
务副总经理杜敬磊在处理公司自 CDH Giant Health (HK) Limited 先后收购南
孚电池 14%和 8.183%股权的过程中所办理。该等股权质押当时并未履行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内部也没有留存质押协议,且杜敬磊挪用资金一案案发后,公司董事会先后进行了改选和换届,在此之前并未发现该等违规担保事实。
公司管理层知悉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后立即向董事长进行汇报,董事长第一时间决定通知各位董事并召开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审议。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对以
公司持有的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 22.183%股权为控股股东之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不予追认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未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且未进行信息披露,相关质押合同和股权质押均不对公司发生法律效力。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对该等担保事项不予追认。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RISING PHOENIX INVESTMNETS LIMITED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注册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授权发行股份:100,000,000 美元(获授权发行 100000000 股单一类别股份,
每股面值价值 1 美元)
企业类型:境外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为持股平台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21 日
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宁波亚丰”)的境外间接母公司,间接持有宁波亚丰 100%股权。
2、被担保人信用状况(以下均为单体报表口径)
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477,893,909.39 美元
2021 年 9 月 30 日负债总额:429,903,001.66 美元
2021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47,990,907.73 美元
2021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0 美元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1,909,088.37 美元
2021 年前三季度净利润:-1,909,088.37 美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合计向南平中行质押所持有的 22.183%南孚电池股权,为 RISING
PHOENIX INVESTMNETS LIMITED 与南平中行之间的授信合计 5 亿美元提供
担保,目前该笔贷款余额为 8200 万美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经与南平中行核实,该股权质押发生于 2017 年 11 月和 2018 年 8 月,为亚
锦科技时任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杜敬磊在处理公司自 CDH Giant Health (HK)Limited 先后收购南孚电池 14%和 8.183%股权的过程中所办理。该等股权质押当时并未履行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内部也没有留存质押协议,且杜敬磊挪用资金一案案发后,公司董事会先后进行了改选和换届,在此之前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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