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12
川财证券
关于深圳市盈富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川财证券作为深圳市盈富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T 盈富通未按协议约定向主办券商足额缴纳督导费
用(经 ST 盈富通反馈,系因疫情影响、应收账款未及时收回导致无法支付)。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 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主办券商可以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业务指南》,主办券商应当按照《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挂 牌公司进行书面催告,每次催告期不少于十天。主办券商每次催告后应当及时 披露风险揭示公告。
主办券商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向公司进行了第一次书面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据《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相关规定,若公司在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距 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后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的,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 督导协议的风险;若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
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公司 股票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川财证券在未足额收到公司相关持续督导费用前,将继续发出催告函,并 在符合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时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存在被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 挂牌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川财证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发送的第一次《催告函》
《深圳市盈富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续督导费用欠缴的说明》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8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