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30798 证券简称:中外名人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北京中外名人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及相关人员被限制高消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出具限制消费令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到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限制消费令,公司暂未收到相关资料。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中外名人影视制作 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李俊 子公司法人 控股子公司法人
执行法院: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4)赣 1002 执 503 号
立案时间:2024 年 1 月 24 日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限制消费具体情形:(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公告编号:2024-019
(二)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原因
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及子公司法人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对象,公司正在积极应对,争取尽快解决并及时披露后续相关信息。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将持续关注并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尽快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尽快解决上述问题并向法院申请撤销限制消费令;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北京中外名人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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