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洋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摘牌连冰资讯
2020-08-25 16:58:3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8-25


证券代码:830785 证券简称:冰洋科技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大连冰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住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 第四条 公司住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
经济区光福路 611 号 经济区广福路 611 号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依据本章程公司、股东、董事、监事、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解决。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公司住所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 地所在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
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
何一方可以向公司住所地所在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十五)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 第四十三条(十五)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计总资产 50%的事项;

第四十四条 (五) 交易标的(如股权) 删除,和(一)重复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
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在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 提出。董事会不同意召开,或者在收到
提议后 10 日内未做出书面反馈的,监
例不得低于 10%。 事会可以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主
持。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
股东可以书面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董事会不同意召开,或者在收
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做出反馈的,上述
股东可以书面提议监事会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监事会同意召开的,应当在收
到提议后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知;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通知的,视为
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
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
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前,
召集股东大会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