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6
证券代码:830771 证券简称:华灿电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聚焦优势主业,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将持有的浙江联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联飞”)的 6%股权全部转让给南通华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惠投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浙江联飞的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项目投资建设等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重大资产重组是指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导致公众公司的业务、资产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
(三)公众公司同时购买、出售资产的,应当分别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
(四)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根据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129,200.28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4,188.13万元。本次标的资产交易的账面价值为 1,116.00 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净资产的比例为 0.86%、2.06%,未达到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存在其他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交易。2023 年 4月,公司出售公司名下持有的债务人抵债资产红木家具,2023 年 10 月,公司出售子公司江苏亚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累计出售资产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净资产的比例为 5.65%,9.10%。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分别计算及累计计算均未达到重大资产重
组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
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灿华先生、吴旭东先生、吴树峰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南通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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