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科技: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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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22: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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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5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9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要求,北京大华国际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大华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大华国际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大华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10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选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3 月 4 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北京大华国际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程序、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汇报。

(三)2024 年 4 月 1 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北京大华国际召开沟
通会议,对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相关的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并要求公司及会计师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财政部有关规定,做好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确保在约定期限提交审计报告。


(四)2024 年 4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北京大华国际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阅了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初稿,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 2023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2024 年 4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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