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拓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博拓生物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7号)同意,公司于2021年7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4.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1,333,334.85元,扣除与发行费用有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91,964,124.54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9,369,220.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3日到位,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第68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82,936.9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12,378.20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7,152.80
减:投资理财产品及通知存款 -
加:已置换未转出的发行费用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 -
加:利息收入 3,270.49
加:理财收入 1,317.83
减:手续费支出 0.54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30.58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6,563.1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禹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宝塔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技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9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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